2014年7月7日上午,第八届“西部大讲堂·历史学论坛”第一讲在雁塔校区崇鋈楼学思堂开讲。本场报告属于中国古代史专题,云南大学校长、中国宋史研究会副会长、著名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专家林文勋教授为学员带来题为《中国古代史的主线与体系》的报告。本场报告由mg电子赵世超教授主持。
首先,林先生指出,探讨中国古代史的体系,不仅是古代史研究的重大课题,而且是重新认识中国传统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目前学界对其划分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基于历史发展法则的划分法,二是基于历史事实的划分法。林先生主要从历史事实方面对中国古代史的体系进行了划分,并指出,“民”的演变是认识中国古代史的一条主线。
其次,他从古代的民本思想讲起,认为,在中国古代政治思想中,民本思想是最核心的思想。“民”对于历史发展的基础性重要作用已为历史长期所证明,这为我们深入认识中国古代历史发展提供了分析的基础和研究的视角。
接着,林先生分上古三代、春秋至汉晋、中唐以后、明清时期等几大阶段对中国古代“民”的演变过程与古史分期进行了详细分析。在上古三代,个体小农家庭依附于村社之中,一个村社是一个基本的生产单位和经济单位,“民”是村社的附属物。这一时期可以称为部族社会。春秋至汉晋时期,随着铁制工具和牛耕的出现,小农家庭迅速从农村公社下解放出来,变成国家的“编户齐民”。从此小农家庭不仅成为社会基本的生活单位,而且成为了基本的生产单位和经济单位,实现了三者的统一。同时,这一时期产生了大量的“富者”,这批“富者”凭借大量的社会财富,“下者倾乡,中者倾县,上者倾郡”,成为“武断乡曲”的豪民,整个社会形成了一个影响极大的“豪民”阶层。日本学者谷川道雄曾将汉晋南北朝时期的社会称为“豪族共同体”。中唐以后,新的社会阶层——“富民”阶层兴起。“富民”是占有财富的人,但又与财富占有者不同。因为富民所拥有的只有财富,而没有任何特权。作为富民家庭,维持其家道不败,一靠财富,二靠文化教育。 这一时期可以称为“富民社会”,它具有流动性、市场化倾向、平民化倾向等特征。明清时期,商品经济更加深入渗透于城市乡村各角落。从理论上讲,应该有一个新兴的市民阶层开始出现,但此时中国社会内部是否已经形成一个市民阶层还是值得慎重研究的大问题。林先生认为明清时期主要还是一个“富民社会”,市民尚未能形成一个社会阶层。而近代以来,随着中国社会内部市民阶层的兴起和发展,整个传统社会正在经历着从“富民社会”向“市民社会”的转变。
最后,林先生对富民社会与中国传统社会变迁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不论是唐宋的“地方精英”还是明清的“士绅”,都是在富民形成的基础上出现的。富民是“地方精英”和 “士绅”的基础,富民的历史特征决定着“地方精英”和“士绅”阶层的特征及发展变化。富民成为唐宋以来社会经济关系和阶级关系的中心,成为社会的中间层和稳定层,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林先生认为,具体说来,在唐宋以来的社会中,乡村社会经济关系和阶级关系的发展变化、国家对乡村的控制、乡村社会的内在发展动力与农村经济的发展、乡村文化教育的发展与兴盛等,实际上都与富民阶层有关。“富民社会”是中国古代社会中一个极为重要的承上启下的历史阶段。其不仅奠定了唐宋乃至元、明、清几代中国的社会结构,而且也直接影响到中国近代社会的发展与变化。
报告结束之后,林先生回答了在场师生的提问,就“富民”问题与古代史研究的关系、史学对现实问题的关照等展开了深入交流。赵世超教授也谈了自己对相关问题的看法。本次讲座在热烈友好的气氛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