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校区各院(系):
原定于6月15日(星期五)在教务处教务科为各院(系)丢失学生证的同学补办学生证,现因实际工作需要,对办理地点进行了调整:长安校区各院(系)学生证补办地点改在12106教室,望各院(系)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
补办时间:6月15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3:30--17:00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07年6月11日